企业注销与吊销营业执照的区别
就企业注销与吊销营业执照有何区别的这个问题,盛世领航小编在此给大家做一个深入浅出的阐述。希望大家看完后能一目了然的迅速理解关于注销的问题。
一、定义的区别:
企业注销:即是指企业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得到了合法终止。
吊销执照:是工商局强行终止企业经营权利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但不得开展经营业务,只能以个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直到注销为止。
综上所述,注销是一种合法行为,也是企业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而吊销仅是一个过程,企业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虽然不能经营,但还是存在的,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
二、过程的区别:
企业注销:需要走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和工资——理清债权债务——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吊销执照:很简单,只要不去年检,一定会被工商局吊销。如果每月不去定期报税,一定会被税务局上“黑名单”,将来在想注销时要交2000-10000元罚款后才可以做税务注销,然后才能继续工商注销等行为。
三、法律结果的区别:
企业注销:这是合法的程序,法律要求企业关门就要注销。所以没有任何法律不良后果。
吊销执照:
1、根据《公司法》中相关条例规定,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3、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如拒不清算则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将营业执照、公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属于违反登记管理法规,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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