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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局提醒企业及时更换营业执照

四川工商局2017年5月24日发布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提醒各企业于2018年1月1日前必须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统一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不在有效。

新的“五证合一”办证模式,采取“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份证照”的流程:首先,办证人持工商网报系统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新设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携带其他纸质资料,前往大厅多证合一窗口受理;窗口核对信息、资料无误后,将信息导入工商准入系统,生成工商注册号,并在“五证合一”打证平台生成各部门号码,补录相关信息,同时,窗口专人将企业材料扫描,与《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联办流转申请表》传递至质监、国税、地税、社保、统计五部门,由五部门分别完成后台信息录入;最后打印出载有一个证号的营业执照。办证模式的创新,大幅度缩短了办证时限,企业只需等待2个工作日即可办理以往至少15个工作日才能够办结的所有证件,办事效率得到提高。

并且在2015 年 9 月25日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且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部分地区试点发出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须在2017年底以前申请换领营业执照。

申请换照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登记表;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若相关证书尚未办理,需要出具未办理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若证照遗失,需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另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须按程序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方可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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