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网站建设 成都企业服务
服务区域:
天府新区 东部新区 成都高新区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新津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大邑县 蒲江县

公司合并有哪些限制呢(如何看公司的注册地)

    导读:1、只有同种类公司方可合并,并且,合并之后的公司仍应为同种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合并者,其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限2、对不同种类公司的合并采取适当限制3、对不同种类的公司之间的合并以及合并后的公司类型作了限制。

    现在理论界对公司合并的限制存在三种学说,即:自由说、严格限制说、适当限制说这三种,下面是对这三种公司合并限制的学说的介绍,希望对您了解公司合并的限制有所帮助    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规定,在理论上,这一问题存在三种学说:。

(1)自由说认为公司合并并不应有种类的限制    (2)严格限制说认为只有同种类公司方可合并,并且,合并之后的公司仍应为同种类公司    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3)适当限制说认为对不同种类公司的合并采取适当限制    许多国家的公司立法采取了适当限制说,对不同种类的公司之间的合并以及合并后的公司类型作了限制。

如德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接收有限责任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接收股份有限公司再如日本《有限公司法》第59条规定,有限公司可以与其他有限公司合并,但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因合并而设立的公司,须为有限公司;第60条规定,有限公司与另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应经法院认可,否则无效。

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对公司合并没有限制性规定,但台湾“经济部”1988年3月21日经商字07610号文件对此作了解释:现行公司法对于合并公司之种类和合并后存续或另立公司之种类,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未有明文限制为奖励合并,凡属责任相同之公司得予合并,故股份有限公司得与有限公司合并。

惟依“公司法”第317条之一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公司合并者,其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限学者认为,适当限制说比较合理,应成为我们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思路

成都盛世领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您专业的注册代理记账服务商。自我们公司于2018年建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司个体注册,代理记账,税务筹划服务等,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帮助他们实现业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