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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可以发生,故股权转让应该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表现。

一、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如下:

1、公司应依法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能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是股东的家园,股东股权依赖公司而存在。没有公司,没办法谈股权,更无从谈起股权转让。因此,公司没有登记注册,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者就不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只有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具备法定的股权转让的条件;

2、出让人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公司股东基于社员资格而享有的股权,包括各种具有财产性质的请求权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权利。作为股东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才可获得股东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公司时,出资人或发起人填写的《开业登记申请表》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中,都有股东的登记和变更登记记载。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应将发起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出资证明和股东名册是公司对出资人或者发起人认定为公司股东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获得出资证明书或没有记载于股东名册,则很难认定其为该公司的股东。没有股东资格,也就无从淡起股权转让了;

3、取得股权程序合法。出让人取得股权的程序应合法,对可能因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取得的股权负责,比如出让人是通过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或取得股权时侵犯了他人的优先权。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股权取得无效,当股权取得无效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就会出现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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