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咨询】个人可以让税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
纳税人:我是个人,做了一单合同,要开发票,我可以找税局代开普通发票吗?
四川国税: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第二节 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 一、代开发票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第一条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增值税发票)。第二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3.2.8—334 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保险个人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个人代理人、旅游业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的还应出具:个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因此,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可以携带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人出租或销售不动产,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