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对员工进行遣散补偿吗
我国存在着不可计数的公司数量,其中小公司更是数不胜数,很多公司可能因为一点小事就运营不下去了,需要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但是公司注销时也有一定麻烦,那就是员工的遣散补偿,毕竟大家多少都听过因为员工遣散不到位,导致自己公司出现更大问题的情况。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公司注销需要对员工进行遣散补偿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注销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那么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注销后,被安排到关联公司,需要对员工的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如果不连续计算的,仍然需要支付。
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说,公司注销是需要对员工进行遣散补偿的,否则员工可以通过仲裁等方式要求公司赔偿,而如果员工仲裁成功,那么员工就转变为公司的债权人了,我们都知道公司注销开始就要成立清算组,清理自己的债务,而因为员工转变为公司债权人,公司注销就无法进行下去了。
公司注销时对员工的遣散补偿费计算方式:按照员工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需要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未满六个月补偿半月工资。
也不要想着破产就可以避免了,毕竟公司是有注册资本的,如果破产法院会用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足的需要股东、法人等进行补足)进行清债,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注销公司还是要秉承着好聚好散的原则。
以上就是公司注销是否需要对员工进行遣散补偿的详解,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与盛世领航合作的,可以联系我们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