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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增值税、“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延续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自2022年1月1日起, 暂继续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您可暂按原政策文件规定申报享受优惠(原减免性质代码继续使用)。 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需了解有关情况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自2022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您可暂按原政策文件规定申报享受优惠(原减免性质代码可继续使用)。待正式文件出台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需了解有关情况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六税两费指的是: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