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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从2015年4月份起,企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国税机关不再实行行政审批制,而是改为了登记制度。那么,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盛世领航解说君为此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的规定内容。

营改增后,成都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内容分别如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销售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下,以及除此之外的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纳税人。

2、是财【2016】36号文中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纳税人。

以上,只要有一个达到即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对于年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材料的,可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最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2、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3、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以上就是成都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标准的规定内容,如有疑问,可以登录盛世领航官网了解,或进入“米问答”栏目提出您的疑问,盛世领航将竭诚为您解答,现公司主要业务有:0元注册公司、记账报税、工商变更等有关业务,因此企业都选择“盛世领航”信赖“盛世领航”,盛世领航咨询热线:1334888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