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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核名后如何撤销?

对于想要在注册公司的创业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进行企业名称核准,可是总是会有辛辛苦苦想出来的名字不能使用的情况,因为现在想创业而注册的公司在逐渐增多,一般在注册公司时会被要求准备3-5个名字,为了能够提高注册的成功率。可是总会存在一种这样的情况,有些人在核名后觉得公司名称不太好,想要更换的情况,那么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注册公司核名后又该如何撤销?接下来就给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内容。

撤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的申请办理材料:

一、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签署的《已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撤销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将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进行提交;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四、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上面讲述了需要的申请材料,看起来并不是很麻烦的样,接下来只要拿着这些材料到核名申请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去申请撤销即可。一般材料齐全的话,很快就能受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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