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事务所代办公司
尽管合伙以“亲友”的方式较多,但因专业技术的整合的方式存在也是十分常见的,例如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法治社会下,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但想要开办一家律所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具体有什么要求呢?
1、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a、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四)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五)有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资产。
b、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四)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五)有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2、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可以看出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并非那么简单,合伙的形式不同成立条件的差异也十分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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