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注册 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网站建设 成都企业服务
服务区域:
天府新区 东部新区 成都高新区 锦江区 青羊区 金牛区 武侯区 成华区 龙泉驿区 青白江区 新都区 温江区 双流区 郫都区 新津区 简阳市 都江堰市 彭州市 邛崃市 崇州市 金堂县 大邑县 蒲江县

营改增后原增值税纳税人怎么办?

自从李克强总理在工商总局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将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新试点,服务业、建筑业等四大行业纷纷忙着为营改增做准备工作,那作为原增值税纳税人应该怎么办,是否随着新政策的实行又有新的改动呢?今天盛世领航小编就整理了下有关原增值税纳税人方面的政策,大家不妨一起来学习一下。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兼有销售提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允许从销售提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消。

二、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交易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到服务的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零售或批发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增值税按照其销售货物来缴纳;

以上就是营改增后原增值税纳税人的部分变动规定。更多有关营改增方面的时事新闻尽在“盛世领航”平台,欢迎登录“盛世领航”官网输入关键字查阅相关文章进行了解。或者到“米问答”专栏中跟我们的客服专员进行一对一的咨询。我们的客服人员将及时为您提供最专业的解答。成都盛世领航一家专业的注册记账报税公司。成千上万的优秀企业选择“盛世领航”。如您有业务上的需求欢迎致电我们的官网电话:13348882100.成都盛世领航期待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