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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申报应准备哪些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定标准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去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请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以下是盛世领航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6.《销售货物、扣税凭证明细表》;

7.《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注意需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

8.《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以上第1、2、3、5、6项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报资料。第4、8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必报资料。第7项为发生代扣代缴业务的必报资料,其他一般纳税人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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