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攻略
营改增后,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的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规则有所变动,为便于纳税人理解,避免出现填报错误,本期内容整理了七个填报细节,助纳税人填报一步到位。
1、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本季度销售额包括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超过九万元,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对于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视不同情形,分别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或者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第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预缴的税额填列在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
2、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应填写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
答: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3、小规模纳税人既符合小微企业免税优惠又有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项目,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时该如何填报?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是由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因此,享受小微企业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即使有差额征税应税服务项目的,也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4、个体工商户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5、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有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时是否应扣除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
答: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包括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部分销售额。
6、企业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已经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
7、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