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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1.投资者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者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投资者自有财产提交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为城镇房屋,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证明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非城市房屋,应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人为宾馆、饭店的,应当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您使用军事财产作为住所,请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的副本。

该房屋变更为商品房的,如果是城市房屋的,还应当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该房屋变更为商品房的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如果是非城市房屋,应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副本;

(具体预许可事项请登录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前置审批参考目录》。)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注意:

1.申请和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字,或者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依法进行核实。

2.申请人应认真填写表格或用钢笔和水性笔签字。

3.投资者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4.申请书中的“住所”是指投资者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中“住所”和“企业住所”栏目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村、街道的门牌号。

5.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填写“投资方式”一栏时,在选项序号上打“”号。

6.在申请表中填写“员工人数”一栏时,申请人应填写企业拟聘用的员工人数。